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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关于学校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

浏览量:发布时间:2010-05-06


党务公开,是指党内工作、党内生活的内容、程序、结果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布。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基础,是落实党内监督的关键环节,是保障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党务公开工作,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努力实现党务公开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根据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下发的《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试行>》(京教工〔2010〕10号)文件精神,总结以往的工作经验,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拒腐防变能力为目标,立足于发展党内民主、强化党内监督,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推进党内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提高我校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努力为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和谐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和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服务发展原则。要确保党务公开服从和服务于学校的中心工作,为学校科学发展营造健康和谐的良好环境。

依法依纪原则。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尤其要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党务公开逐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真实公开原则。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透明,保证党务公开内容真实、程序公正、公开适时。

注重实效原则。要注重党务公开形式和效果的统一,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进行,成立由校党委领导牵头,有关党务部门及纪检负责人参加的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各党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工作,对党务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时收集和反馈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负责党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本《办法》规定及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督促、检查党务部门及基层党组织做好各项党务公开工作,并以各种方式收集群众意见,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相关工作情况。

三、党务公开的内容

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等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凡是学校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的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都应当依法在适当范围以适当方式,适时予以公开。学校党务公开的内容主要是:

(一)全局工作方面。主要包括学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学校党委研究制定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和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措施、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党委年度工作基本思路及工作目标、年度党建工作意见和计划、学校强化校风校纪建设和加强学生管理的意见措施等。

(二)思想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党组织思想建设的决定、意见和措施;重大活动安排及落实情况;组织理论学习、专题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等。

(三)组织建设方面。主要包括干部选拔、任用、教育、管理、奖惩情况;领导班子召开民主生活会和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等情况;党组织及党务部门的设置、职责分工等基本情况;党组织换届选举、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评优表彰、评估检查等情况。

(四)作风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贯彻“两个务必”的情况,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情况,特别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联系师生员工、服务党员群众等方面的情况,以及集中整顿、专项纠风等工作的情况。

(五)制度建设方面。主要包括改革和完善党内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干部人事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情况;保障党员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及制定和落实党员责任目标的情况;党务工作流程以及党务工作者日常行为规范等。

(六)反腐倡廉建设方面。主要包括落实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等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情况,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的情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七)党员群众关注的其他方面。党员群众认为有必要公开、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符合有关法律要求的其他事项。

四、党务公开的程序、时限和形式

(一)程序

党务公开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学校党务部门对属于本部门的公开事项,提出公开的内容、时限和形式,报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重要事项由校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党务公开的实施由学校党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执行由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党务公开工作办公室收集基层党组织、党员、群众关于党务公开的意见、建议,向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由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二)时限

对于具有长期性、稳定性的事项要长期公开,对于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事项要定期公开,对于动态性的事项要随时公开。

(三)形式

1.对党组织内部公开的事项,可主要通过党员(代表)大会等党内会议及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对校内公开的事项,可主要通过党务公开栏、党建网站、情况通报会、其他校内媒体等途径进行公开。

3.对社会公开的事项,可主要通过校园网或电视、报纸、网络等校外媒体进行公开。

五、切实加强对推进党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各党务部门和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务公开作为推进党内民主的一项重要工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建立健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办公室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党员群众广泛参与、纪委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学校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纪委和党员群众的作用,对推进党务公开的情况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确保党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运用校内报刊、广播、校园网等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党务公开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各级党组织推进党务公开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施,《北方工业大学关于推行学校党务公开的实施办法》(北方工大党发〔2007〕34号)同时废止。本办法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

201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