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报销管理的通知

浏览量:发布时间:2016-03-27

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校内各单位发票报销管理,有效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票据报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校财务部门加大假发票识别宣传力度,提高项目负责人及经济业务经办人的发票查验意识。

2.落实相关责任。各经费负责人及经济业务经办人对取得发票的真伪负责,对金额为1000元(含)以上的发票,要求经办人在发票后注明“经查验本发票为真,XXX(查验人姓名)”字样,以明确其责任。

3.财务人员继续加大审核报销时假发票查验力度,金额30000元(含)以上发票逐张进行查验,金额在30000元以下发票进行抽查。对查验为假的发票予以退回。

4.学校财务部门联合学校审计处、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假发票的专项检查,对已报销入账的发票进行抽查。对检查出的假发票要求经办人更换为合法、合规发票,对出现问题较多的单位和个人下达整改通知书,在校内公示并限期整改,情节严重或涉嫌违纪的依法依规处理。

5.对发现有开具假发票行为的公司或单位列出清单,校内各单位之后不得再与之发生经济往来。

后勤集团及各校办产业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发票的查询与真伪鉴别方法

 

                       学校办公室

                        2016年3月21日    

 

 

附件

 

发票的查询与真伪鉴别方法

 

1.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印制的普通发票包括:《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查询以上发票请登录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站(www.bjsat.gov.cn)首页,点击“发票查询”栏目,依次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等(“机器编号”处请输入发票上机打编码)后,按“查询”键进行发票信息查询。

2.查询北京增值税普通发票及专用发票网址同上(注:“开票金额”处请输入不含税金额)。

3.查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机打发票及手写发票请登录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网站(www.tax861.gov.cn)首页,点击“发票专栏”下“发票查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密码”,按“查询”键进行发票信息查询。

4.查询外地发票请登录开票地国税或地税网站,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按网上提示进行查询。

5.加盖的发票章用章应与查询结果中的收款方一致。

6.发票真伪简易鉴别方法:

(1)北京国税发票

①将50℃以上热源置于发票联背面的“热感应区”,3秒钟左右后,发票联正面的“税徽”图案颜色变浅或呈无色。

②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及密码采用数码喷印工艺印刷,置于十倍以上放大镜下,可看到以上号码由颗粒状图案组成。

③将“发票监制章”置于十倍以上放大镜下,可看到“发票监制章”内环线中有“北京国税”字样。

④发票联在紫外光下可见荧光正反变色防伪纤维,当紫外光从发票正面移动到反面时,同一根纤维有橙—蓝变色效果。

(2)北京地税发票

①将35℃以上热源(如:手指)置于发票联背面的“热感应区”,3秒钟左右后,发票联正面的“税徽”图案颜色变浅或呈无色。

②将“发票监制章”置于八倍以上放大镜下,可看到“发票监制章”内环线中有“北京地税”字样。

③将“发票监制章”置于紫外光(如:验钞机)照射下,“发票监制章”呈橘红色。

7.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电话:123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