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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工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学校信息公开服务,进一步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治校,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令第29号)和《北方工业大学信息公开实施办法》(校发〔2015〕43号)的规定,特编制《北方工业大学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需要获取本校信息公开服务的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建议先阅读《指南》。《指南》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可以在北方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领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校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学校编制的《北方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校主要在“北方工业大学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网”上进行公开,网址为:xxgk.ncut.edu.cn。

此外,本校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分别通过校报、校内广播电视等校内媒体和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校外媒体,以及会议、年鉴、简报、校内公告栏等其他便于师生员工或者其他组织、个人知晓的形式公开相关信息。

(三)公开时限

本校将按要求公开属于应当公开范围的信息,并做好更新工作。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学校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以向学校申请获取。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北方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受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第一教学楼321室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联系电话:010-88803517

传真号码:010-68875846

电子邮箱:xiaoban@ncut.edu.cn

邮政编码:100144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公开本校信息,须全面、如实填写《北方工业大学信息公开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申请单》可以在学校“党务公开、信息公开网站”下载,也可以到北方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领取。申请途径包括以下几种:

(1)通过电子邮件申请。申请人可下载并填写《申请单》,填写完成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北方工业大学校办信箱(邮件标题中应含“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否则不予处理);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交《申请单》的,请在信封左上角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否则不予处理;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校办公室,申领并填写《申请表》,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4)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校提交书面申请。

本校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联系、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学校收到《申请单》后,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不属于本校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4)申请公开的信息中含有不应当公开的内容,但能够区分处理的,可予部分公开;

(5)申请单填写不完整、不明确或需要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同一申请人重复向学校申请公开同一信息,学校已经作出答复的,将不再重复处理。

3.处理时限

学校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告知申请人延长时限。申请公开的学校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规定的期限内。

4.收费

学校依申请提供信息,收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检索、复制、邮寄、递送等费用,收费标准由学校财务处依照学校所在地省级价格部门和财政部门规定的收费标准确定(具体收费办法另行制定)。如申请人确因经济困难需申请减免费用的,可在《申请单》中说明。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师生员工和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认为学校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校纪委监察部门举报。

监督部门:北方工业大学纪委(监察室)

监督电话:010-88803235

监督邮箱:jiwei@ncut.edu.cn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晋元庄路5号北方工业大学第一教学楼328室

邮编:100144

 也可以向上级机关举报,接受举报的机关将予以调查处理。